2)第483章 小商贩王小安的逆天改命_崇祯欠了我十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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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的东西不好,顾客可以不买,但在同样的东西的情况,却让我的东西没法买,用不公平的方式,打压我们的生存,让消费者只有一种选择,这是不当的商业竞争行为,也是违反商业自由法的行为,是不再受到法律保护的对象,如果遇到这样的现象,为了生存,我们这些小商贩,也有进行反抗的自由,可以直接用武力的手段,消灭这种不公平的现象,这叫做非合作暴力,除非大家都遵守规则,愿意公平竞争,那么暴力行为才必须停止,否则就触犯了法律。”

  “也就是说,我们完全有资格去购买武器,发起反抗,然后杀死何员外、张员外这些为富不仁的人的,他们不给我们公平,我们就用暴力拿回公平!我们大家也是人,他们并不比我们高贵,我们也并不低贱,我们只是被剥夺了公平竞争的资格而已,现在许家庄的铁路,修到了大明的每个地方,我们勋阳就有一个大型的批发市场,里面的东西特别便宜,只要我们愿意走一两百里的路,倒腾那些批发价的商品,就能赚至少30%的差价,甚至100%,如果没有官府的打压,没有这个员外那个员外垄断生意的行为,我们每年赚个两三百银元轻轻松松,但我们都是勉强只能混个温饱,攒不下什么钱,为什么?就是这些混蛋害的,他们从来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我们就是贱民,是泥腿子,他们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就是打死了也不用赔一文钱,他们可以把批发市场的东西,加价四五倍的卖出去,个个赚的钵满盆满,吃的脑满肠肥,我们这些小虾米,想得到一个公平都不可能,他们就是不愿意给我们半点的生存空间,抓到机会就要拼命的压榨我们,殴打我们。”

  “反抗!要改变这样的现状,我们只有反抗这一条路,不反抗的结果,那就是我们永远过这种东躲西藏的小贩生活,只能偷偷摸摸的卖点东西,一旦被抓到,就会被剥掉一层皮,根本经受不起比较多的摧残,也得不到半点公平,怎么办?按照《商业自由法》里面说的,我们去购买武器,我们这些人团结起来,我们杀了那些想要阻挡我们活路的人,大不了就豁出去了,就算是被那些员外抓住杀死了,也不过是一条烂命罢了,郧阳之地,我们这样的小商贩有几百上千,他们难道能杀绝不成,只要我们敢反抗,我们让他们感到痛了,害怕了,愿意公平的竞争了,我们的好日子就来了,再也不会被撵的到处乱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活着了,而是要堂堂正正的做我们的生意!”

  王小安发出呐喊道。

  只是……同伴们的反响并不是特别强烈,反而给他浇了一些凉水。

  “反抗?我们才这么点人,反抗得了人家的大门大户么?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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