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四章 最苦不过相思_再见,我的总裁大人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黎绯绯很漂亮,清丽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水晶般的肌肤,纤细高挑的身材,总带着明媚的笑容。从初中开始她便收到各种男生写的情书、送的小礼物。但她对情事并不开窍,反而愿意专注于帮助弱小。

  她也幻想过爱情,却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直到遇到庄晟天后,开始绵长煎熬的思念,开始毫无希望的期待,她终于体会到什么是相思,什么是一见钟情。

  黎绯绯在学校的荣誉室里看到了他的光辉历程。

  庄晟天,他确实称得上名校内最叱咤风云的人物!他是国内堪称文学泰斗的庄氏夫妇的儿子,十五岁考上这所名牌大学,二十二岁作为管理学的高才博士生毕业,期间攻读过许多学科,包括经济、法律、政治、金融、电子等,拥有多种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参加过各种国际性的比赛、论坛,发表过世界闻名的论文,是全能型的天才。看着他的履历,黎绯绯更觉得他只是她的梦想,遥不可及、不可亵渎的梦想。

  自从知道了他,便好像天天都能听到他的名字。

  “知道我们学校的天才美男庄晟天在干什么吗?你们肯定想不到!”

  “不是说他去W市了吗?那个城市是国际性的,很繁华。”

  “是啊,关键是他在那的工作。最新消息,听说他在那当了公务员,才半年时间已经是什么单位的副处长。”

  “不会吧!我可不能把他跟那些体态臃肿、头发半秃的官员形象联系起来啊!他的气质更加适合时尚都市,而不是死气沉沉的办公楼。”

  “那也不一定,他那么聪明,照这个趋势,一两年的功夫就飞黄腾达了。再说,我觉得他的冷男型是装的,说不定就是个书呆子,适合闷闷的工作。你们有见过他有女朋友或者跟女生约会过吗?”

  “。。。。。。那倒没有,连听都没听过呢。”

  “就是,我们的校花够漂亮吧!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倒追他,追了四年,他连正眼都没看过几眼。”

  “对啊,校花马上就毕业了,听说她也准备去W市。真是穷追不舍啊!”

  。。。。。。

  食堂里,坐在邻桌的女生七嘴八舌地说着八卦,黎绯绯像兔子一样竖着耳朵听,把有关他的一字一句收集起来。

  耀眼的他肯定有很多女孩喜欢、爱慕,只是,像校花那样妩媚性感的女人都不能让他看一眼,这么不起眼的她又怎么让人记得住呢?她叹息着。她想要忘记,可是每晚的梦里都会有他,让她欲罢不能,越陷越深。。。。。。

  终于,黎绯绯不知从哪找来的勇气,生平第一次做了让自己都觉得疯狂的事。到了假期,她并没有像同学那样回家,而是对父母说要打工、锻炼自己,然后只身去了W市。她与别人合租着简陋的房子,凭着出类拔萃的外语水平做兼职

  请收藏:https://m.biquge43.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