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三十章此女不应人间有_半吊子闯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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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谓来势汹汹,大有要统治长河市的势头,但是现在呢,不仅没有后续的动作,连本来属于他们的下属企业都不闻不问,任由别人收购,这不符常情。又没有听到张家和龚家发生了什么大的变故。

  还好,隆万鹏对于想不清的问题,就由它去,于是打通了王晓琼的电话。问清了她们到上楼市的大约时间,王晓琼说她们己经动身两个多小时了,导航预估的时间是晚上十点钟到,隆万鹏招呼她们路上注意安全,车不要开得太快,他会为她们在上楼市订好酒店房间,等订好了就告诉她们具体位置,她们一到上楼市就直接去酒店,免得大晚上的去麻烦小萝莉的家人。

  刚刚挂完电话,杨新美就婷婷玉立地出现在隆万鹏的身前,因为杨新美以前家里很穷,基本上就没有穿过什么好衣服,既使跟隆万鹏在一起后,虽然手头比以前好多了,但是她知道那钱都是隆万鹏让她来创业的,平时花起来也是能省就省,加之工作也很忙,所以在打扮方面很随意,那时隆万鹏也没来过这里,打扮要也没有自己心爱的人来欣赏。

  可是现在是要去见王晓琼,她知道王晓琼的生活比她好多了,那肯定有更多的时间用来打扮自己,如果自己不好好打扮一下,怕王晓琼看轻自己,也怕隆万鹏一对照,会冷落自己,所以想特别的打扮一下,可是这才发现,自己仅有不多的几件衣服,至于化妆品,香水什么的,根本就没有,不知道打扮从何开始。

  等把那仅有的几件衣服都穿了一遍,才把那件买回来还没有穿的旗袍穿了起来,因为在农村,都不多不少要干点农活,穿旗袍不是很方便,所以穿旗袍的人很少,自己一个人穿,显得有点不伦不类,而且一直以来,她的工作都很忙,所以买回来一直没穿过。虽然当时买的时候,售货员和当时陪自己的小姐妹都说好看,说杨新美的身材,天生就是为旗袍代言才生成的。

  就是不知道隆万鹏会不会喜欢穿旗袍的。自己穿旗袍到底有没有别人说的那么好看,所以想穿给隆万鹏看看,毕竟其他的人说的再好,也没有隆万鹏的感受重要。女为悦己者容,其他的人的看法不用在意。

  隆万鹏虽然早就习惯了杨新美的美丽,并且耳鬓厮磨了不止一次两次,可还是被眼前的杨新美此时的美艳惊到了,只见此时的杨新美,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此女不应人间有,瑶台仙子入凡来。难怪前人留下不少形容穿旗袍美女的诗句。

  其中一句很有代表性“明妃一朝广西入胡,胡中美女多羞死!”那是诗仙李白形容王昭君的,但在隆万鹏看来,即使当时的王昭君,也不一定有此时的杨新美好看!

  “好看吗?”杨新美看着痴痴盯着自己的隆万鹏,羞羞的问道。

  隆万鹏没有做声,因为他现在想不到用什么词来形容杨新的美艳,只好用行动来表达,轻轻地把杨新美拥入怀中,嗅着杨新美发出的淡淡的的体香。然后抱起来往床上走去。

  “你让我刚才功劳白费了……”杨新养的话语截然而止,因为她的嘴己经被堵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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