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04章 我是宁采臣(19)_快穿之万界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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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弹幕表示猪脚就是传说中的天命之子,运气非凡,怎么样都不会死。

  没想到,我没有看到尸骸,却体会了一把身为猪脚的待遇!”他感叹道。

  如玉摇了摇头,刷地打卡折扇,“走吧,此处太臭,不宜久留。”

  燕赤侠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又看了看上满地的浓水,不由惊疑:“难道他们就是传说中的气运加身,专门克制妖魔的那一类人?

  妖魔都在他们身边了,还如此好运气的一个都碰不见,并且还误打误撞的将妖魔全都给消灭了!”

  想来想去,燕赤侠还是不肯改变自己的观点,心想:“不管怎样,这群人都是好人,一定要让他们离开兰若寺!”

  夜幕还没降临,傍晚时分,天边的云霞给天空披上了层绚烂的彩衣。

  如玉等人来到了河边,打算烧些水做顿饭,虽然他们能够辟五谷,但还有阿大阿二等普通人需要进食。

  燕赤侠同样也需要进食,知道他们会做饭,还特意在山里头打了几只走地鸡好加餐加餐。

  他一个粗爷们,风餐露宿惯了,吃的吃住都在大自然里,吃了这么多年,有那么多的野味,都没让他养出个厨艺,只能做最普通的处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啊!。

  他好久没有回到城镇吃顿好的了,听到他们这群人会做菜,也顾不得面子,赶紧送来几只山鸡。

  掌勺的是欧阳如玉,她以前生活精打细,钱都是自己一点一点抠出来花的,像是去外边吃饭那么花钱的事情,如玉绝不会干。

  不过她对食物不挑,所以厨艺只是达到及格边缘,更进一步是不可能的,哪怕如此,在一众不会做菜的普通人面前,也是出挑的很。

  杀鸡生火,采摘林间的野食,所有人都仅仅有条,各司其职,燕赤侠觉得和他们混在一起,又混出了个人样来了。

  他能力出色,屡破神案,但因为受不了官场的龌龊事,选择退隐江湖,从此与妖魔为伍,在那群妖魔中,他才会觉得自己像是个人。

  而且妖魔所做之事,全都是错的,他看一个就杀一个,是非分明的很,不弯弯绕绕,哪有人这么复杂?

  忽然,远处一阵呼喊打断了他的思绪。

  “快来人,我这里发现了一具骷颅!”

  燕赤侠立刻跑了过去,他是最先赶过去的,耿乐天是第一个发现尸骸的,看见他想靠近,连忙阻了阻。

  “别过去,这具骷颅比我们想象中要凶好多,我刚刚靠近,它就掐着我的脖子想要打架!”

  燕赤侠没有理会,自顾自地走了过去,看着尸骸感叹道:“夏侯兄,想你一生潇洒肆意,嗜战成性,但好歹光明磊落,行事坦荡,没想最后还是被奸佞妖魔所害。”

  他抱着骷颅的头,“你放心,你的仇我会替你报的。”

  忽然,骷颅动了动,双手要掐着燕赤侠的脖子,力气还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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