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40章.妖孽_影城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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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少辛怔,毕黄是和自只曾经“同居”讨的朋友啊。憋习删。只还未成名之时,梁朝伟和自己一起住在廉价的租赁屋内,自己喝醉了,他就帮自己做醒酒汤,自己的衣服脏了,他就拿去帮自己洗。在自己眼里,梁朝伟是一个羞涩的大男孩。一个很会照顾别人的男人,当初自己说出了“娶妻当娶梁朝伟”这句话。可惜世事难料,自己后来离开无线,他未能跟着出来,但是荣少亨却一直都把他当神作书吧最好的朋友。随着时间的流失,自己的工神作书吧越来越繁忙,两人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曾经的好友,似乎变得陌生了。尤其在这次金像奖上显得更加突出。自己得了奖,刘德华,黄日华,苗桥伟他们纷纷前来祝贺,甚至连汤镇业也笑着道了一句:“恭喜。”唯有梁朝伟,踪影杳无。

  荣少亨的心微微痛了一下,友情两个字像烙铁一样,灼热得他的心刺痛删

  “他现在人在那里?”

  “梁朝伟么?刚才还在这里呢。应该去那边了吧。”陈百祥指了指酒水区。

  荣少亨笑了笑,端着一杯葡荀酒走了过去,果然见梁朝伟坐在一张桌子上一个人在那里喝酒。

  一身黑色西装打扮的忧郁男子。手里捧着一杯酒坐在拐角椅子上,孤单寂寞。他旁边都是些香港的电影人,明星大腕。俊男觎女,一个个油头粉面西装革履。但是没有人去搭理他,搭理他这个影帝竞逐的失败者。

  梁朝伟就那么寥落坐在那里,目光呆滞。

  看到眼前的这个场景,荣少亨不由得心中一酸。

  这就是未来那个纵横金像与戛纳的华人影帝呀!

  努力地吸了一口气,荣少亨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显得很平淡,走了过去。道:“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那边那么热闹,为什么不去?”他指了指在舞池中跳舞的那些人。

  粱朝伟看了他一眼,然后习惯性地咬了咬嘴唇。

  集少亨独孤一本心理学的书籍。里面说男人习惯咬嘴唇,是一种情感压抑的表现,就像张国荣一样,他有一个习惯,好多部电影里和女主角拍戏里喜欢用一个动神作书吧就是拍对方的屁屁,拍完后一般会笑然后继续“工神作书吧”这个动神作书吧很多戏里面前有,在平时他就更喜欢揽住人家的头脑别人的手。荣少亨发现张国荣很喜欢和人有身体接触不过就像大人喜欢亲小孩子一样单纯是好玩而这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是渴望友情的表现。此时粱朝伟正好相反,他似乎拒绝与别人接触,喜欢孤独与寂静。对此荣少亨只能说眼前的梁朝伟越来越“深沉”了。

  再说此刻梁朝伟咬了咬嘴唇,然后微微笑了一下,道:“亨哥,你不是也没有去嘛。”果然,如今的粱朝伟似乎已经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为今天晚上没食到最佳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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